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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1-02-08 11:35
- 来源:祥昀企业操作部
2020年因为疫情还未稳定,全国提倡“就地过年”,许多人选择在工作地迎接新春。虽是假期,仍有相当多的人需要坚守岗位。自然也会很多人首次遇到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自己如果不想加班能拒绝吗?下面祥昀企业简单介绍一下。
如果春节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呢?
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即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根据上面的计算方法,只要确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就可以确定加班费。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又是如何确定的?
按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该是全口径的,你本人如果一个月是3000块钱,那么按照21.75(天)得出每天的工资额,以这个来做基数;有的如果本人的全部工资中间基本工资或者叫岗位工资占了大头,以这个做基数,有些企业是这么做的,还有按照劳资双方商议的一个平均值来做基数;第三种,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做基数。总之,支付加班费的基数最下限是一定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最好是要完完全全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应该是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除以21.75天,或者按日来支付工资的,应按照日工资做基数来支付加班费。
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劳动者可以拒绝吗?如何才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春节期间,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出现了用工不平衡的现象,为有效解决“用工荒”和“用工闲”的矛盾,多地在缺工企业与劳动力富余企业之间实行“共享员工”,也为春节时期就地过年的务工人员提供了“新岗位”。与此同时,用工关系可能面临一些法律风险。比如,出借期间出现任何用工问题该由哪方来承担主体负责呢?左祥琦介绍,在劳工关系没有变更的前提下,劳动者被临时借用期间由出借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实际使用你的单位跟你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还在之前单位,这种情况出现纠纷,还是要告原来的单位。当然,你可以把实际提供劳动或者实际工作的单位作为第三人或者共同的被申请人去提起仲裁。
以上就是祥昀企业简单介绍。